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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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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入园条件
按照《公司法》组建,具有法人资格;
属于:研发型软件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;或相配套的服务型企业;
企业:从事计算机软、硬件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和服务;系统集成;提供与计算机、软件相配套服务。研发型软件企业的研究、开发能力强,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软件产品或技术;
所从事的项目、产品具有基础性、先进性和代表性,市场前景好,不违反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;
企业负责人熟悉其软件项目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,具有本科以上学历、且是企业专职人员;
具有软件研发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;
对环境没有污染或污染符合国内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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